唐代《李虚中命书》说:“胎主父母祖宗者十分,主事者二分。万物之根本固在我名之先有也。故主祖宗者十分。然而根在物之先,而花实苗之后,虽主事二分,亦当以胎为本气。”
又说:“四柱者,胎、月、日、时。月主时气者十分,主事者六分;日主得气者十分,主事者八分;时主用度进退向背,力气胜负皆十分,吉与凶同。大抵年为本,则日为主、月为使、则时为辅。”
胎元,受胎之月也,即父母交合,母亲受孕之月。查法很简单,生月天干退一位、地支退三位,即受胎之月。比如丁亥月出生,丁的下一位是“戊”、亥后三位是“寅”,戊寅就是受胎之月。
正常情况下,孕期9个月零10天,即40周,总计280天。所谓十月怀胎,实际就是280天左右。特殊情况下,有的七个月就提前出生了,也有10个月错后出生,因此,胎元只是个大概数值,仅作参考而已。仍如上例,丁亥月出生,倒退过去,丙戌、乙酉、甲申、癸未、壬午、辛巳、庚辰、己卯、戊寅,正好是9个月至10个月之间。换句话说,就是当年正月份母亲怀孕。这未免有些可笑。
若是命主知道自己的出生情况,以实际怀胎周期推算胎元更好些。据说,徐子平推命,并没有采用胎元。